
现在专升本院校正在进行录取,估计月末才能录取完成,因为录取挺复杂,要看第一志愿、第二志愿、服从志愿,还要多个学校之间协调,所以大家没有找到录取信息也是很有可能的,大家这几天可以关注着自己报考学校的官方网站,有些学校会提早公布,省里的查询网站会晚一些才能查询的,所以查到没录取的同学不用紧张!!!
录取查询时间:6月26日至7月20日
查询渠道:
(1)登陆“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网址:www.lnzsks.com)中的查询中心查询;
(2)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辽宁省教育招生考试”查询录取结果。
本校公众号查询



1、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1)高职升学按照招生计划和考试总成绩(统考科目、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成绩总和)划定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其中技能考核60分以下(不含60分)成绩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对达到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高职升学(非师范类专业)考生依次按照数学(思政)、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2)高职升学(师范类专业)按照招生计划和考试总成绩(外语(学校体育学)、计算机成绩总和,下同)划定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省招考办对达到我省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的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计算机、外语(学校体育学)、专业综合课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专业综合课考试成绩不合格(合格标准由招生学校确定)的考生,省招考办不予投档。
(3)高职升学退役士兵考生的录取工作由省招考办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大学生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审核名单,单独组织。
(4)报考小学(学前)教师本科的考生的录取工作由省招考办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师范院校培养本科层次小学(学前)教师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7〕22号)的要求组织实施。
(5)招生学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考办依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取工作予以监督。
(6)已被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第一阶段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我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录取。
2、高职升学(师范类专业)的专业综合课需要划定录取资格线的,招生学校将划线情况正式行文后报省招考办;专业综合课成绩统一划线,理论测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单独划定录取资格线。
3、录取新生名单由省招考办审批,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负责签发。
4、高职升学招生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必须对其取得的专科毕业证书进行核查,没有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其录取资格。